| 提交时间: | 2017-11-07 |
| 内容描述: | 小区物业收取垃圾清运费(装饰打墙垃圾),是否有规定标准,如有,是多少,?物业部按规定收取怎么办? 如没有,那么物业随意确定价格符合规定吗?又应该如何处理? |
| 回复时间: | 2017-11-21 00:00:00 |
| 回复内容: |
市民您好: 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:
《铜陵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》规定,住宅小区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,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(含100平方米)的100元/户,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150元/户。 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批准后,业主在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时,拆除墙体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,由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另行约定。 不产生装饰装修垃圾的或自行处理装饰装修垃圾的不得收费。 请根据上述文件,对照您的房屋面积和装修情况,如存在违规收费、超标准收费行为,可拨打12358价格咨询举报热线,我委(局)将及时派人调查处理。
|
| 回复单位: | 市发改委(物价局) |